與其他金融工具相比,許多投資者被外匯保證金交易吸引的原因之一就是可以獲得更高的槓桿。雖然很多的投資者聽說過“槓桿”一詞,但是有些人並不知道槓桿是什麼、槓桿的作用以及槓桿式如何影響投資的?今天和大家聊一聊外匯保證金槓桿。
什麼是槓桿?
槓桿的本質在於用少量的資金進行更大金額的交易。在外匯保證金交易中,投資者以自有資金作為擔保,從銀行或經紀商處提供的融資放大來進行交易,也就是放大投資者的交易資金。融資的比例大小一般由銀行或者經紀商決定,融資的比例越大,客戶需要付出的資金越少。
外匯交易中槓桿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基於保證金的槓桿;另一種是真實槓桿。
基於保證金的槓桿就是將總交易值除以必需的保證金金額。
基於保證金的槓桿=交易價值總和/保證金
從數理上來說,槓桿就是保證金比例的倒數。例如,如果將交易價值的1%作為保證金存入交易賬戶,當交易一個標準手(交易貨幣對的10萬單位基礎貨幣)的美元/瑞士法郎(USD/CHF),即交易總額為100,000美元,則所需的保證金為1,000美元。因此,保證金槓桿為100:1(100,000 / 1,000)。同理, 對於0.25%的保證金要求,利潤率槓桿為400:1。
槓桿比例 |
保證金比率 |
400:1 |
0.25% |
200:1 |
0.50% |
100:1 |
1.00% |
50:1 |
2.00% |
但是,基於保證金的槓桿並不一定會影響投資者們的交易風險。交易者是否按照要求將交易價值的1%或2%作為保證金並不一定會影響其盈虧,因為投資者的賬戶總資金量通常比所需保證金多。因此,我們需要看的是真正的槓桿,而不是保證金槓桿。
外匯交易的實際槓桿就是將未平倉頭寸的總面值除以賬戶資金總額。
實際槓桿=所有倉位的名義價值總和/賬戶總資金量
例如,如果一個交易者的帳戶中有10,000美元,進行一個100,000美元的頭寸(相當於一個標準手),那麼此交易將在交易者的賬戶上進行10倍的槓桿(100,000 / 10,000)。如果交易兩個標準手(相當於200,000美元),而交易賬戶中有10,000美元,則對該賬戶的槓桿是20倍(200,000/ 10,000)。
這意味著保證金槓桿率相當於交易者可以使用的最大實際槓桿。而且由於絕大多數的交易者的賬戶總資金量並不是只有保證金,所以他們的實際槓桿往往和基於保證金的槓桿不同。
為什麼在外匯交易中使用槓桿?
在外匯交易中,匯率的最小變化單位為一點,可能在價格的第二或者第四個小數位上,具體取決於貨幣對。比如美元/日元(USD/JPY)報價110.06的最小單位是0.01,而英鎊/美元(GBP/USD)的最小單位是0.0001。
而外匯市場一天的波動平均在1%左右,甚至更低(像瑞郎黑天鵝事件中,USD/CHF波動幅度達到18%,已經是影響全球的大事件了)。要在這麼小的波幅內獲得可觀的收益,可以說非常難,並且需要很大的成本。因此,除了剛性需求的銀行機構以外,基本上很少有人會對參與外匯交易感興趣。而有了槓桿之後,投資者就可以以小博大。槓桿越多,投資所需的資金越小,能夠參與外匯市場的交易者越多,外彙的流通量也就大了。
槓桿風險
在保證金交易中通常用的槓桿從200:1—500:1之間不等,比較普遍的是100:1。外匯經紀商在國內給出的槓桿比例包括10:1、20:1、50:1、100:1、200:1、300:1、400:1、500:1等。
不過市場上也存在上千倍槓桿的情況,交易者使用較高槓桿增加了爆倉的機率。爆倉是指在某些特殊條件下,投資者保證金賬戶中的客戶權益為負值的情況,即虧損大於賬戶中的保證金。在市場行情發生較大變化時,如果投資者保證金賬戶中的資金絕大部分都被交易保證金佔用,而且交易方向又與市場走勢相反時,由於保證金交易的槓桿效應,就很容易出現爆倉。
實際槓桿風險比較
實際槓桿的使用會將收益或者虧損擴大相同的幅度。投資者使用的資金槓桿倍數越高,則承擔的風險就越大。需要注意的是,這種風險不一定與保證金槓桿相關,與交易者的實際選擇密切相關。因為平台提供高槓桿,目的是使交易者能用較少的保證金即可交易,降低交易門檻。而在實際交易中,持倉的多寡由交易者自己決定,平台提供的槓桿高並不意味著交易者的實際槓桿要這麼高,交易商也不會強迫你使用那麼高的槓桿。
我們以一個簡單地例子來進行說明:
交易者A和交易者B的交易資金均為10,000美元,並且都與需要1%保證金的外匯經紀商進行交易。經過一番分析,兩人都認為美元/日元(USD/JPY)持續上漲,未來可能會下跌。因此,他們均在USD/JPY報價110時進行做空操作。
交易者A利用其10,000美元的交易資金,選擇對該交易實行50倍的實際槓桿,則美元/日元(USD/JPY)的交易總價值為50萬美元(50x10,000美元)。因為USD/JPY報價110,一個標準手(100,000美元)的美元/日元的一點(point)價值約為9.09美元,所以五個標準手的美元/日元一點價值約為45.45美元。如果美元/日元升至111,交易者A將在該交易中損失100點,相當於損失4,545美元。這一單一虧損將佔其交易總額的45.45%。
交易者B是一個更加謹慎的交易者,決定利用他的10,000美元的交易資金,以5萬美元(5 x 10,000美元)的交易總價值,對這次交易實行5倍的實際槓桿。這5萬美元的美元/日元(USD/JPY)相當於一個標準手的一半。如果美元/日元上漲至111,交易者B將在該交易中損失100點,相當於損失454.5美元。這一單項虧損佔其交易總額的4.545%。
參見下表,了解這兩個交易者的交易賬戶虧損100點之後的比較。
交易者A |
交易者B |
|
交易資金 |
$ 10,000 |
$ 10,000 |
實際槓桿使用 |
50倍 |
5倍 |
交易總價值 |
$ 500,000 |
$ 50,000 |
在100Pip損失的情況下 |
- $ 4545 |
- $ 454.5 |
交易資本損失% |
45.45% |
4.545% |
剩餘交易資金的百分比 |
54.55% |
95.455% |
部分監管機構對槓桿的要求
大部分全球的監管機構對外匯經紀商所提供的槓桿比例都沒有限制,但也存在一些對此有相關規定的,下面列舉一些:
自2010年10月18日開始,美國經紀商可以提供給交易者的主要貨幣的槓桿比例最大為50:1,次要貨幣的的槓桿比例則最大為20:1。當然一部分在國外有分部的經紀商依然會為非美國本土的國際客戶提供更高的槓桿。
英國金融市場行為管理局FCA雖然沒有明確限制最大的槓桿倍數,但其有規定槓桿倍數的上限不能超過擔保或抵押能保證的最大利用程度。但在2016年12月6日,英國金融市場行為管理局(FCA)出過一份針對提供差價合約(CFD)、外匯等交易產品的諮詢文件,包括要求經紀商停止所有贈金政策、公開客戶賬戶盈虧比例、經驗不足的新客戶最高槓桿不超25、零售客戶最高槓桿設為50等。
香港證監會規定香港正規的外匯經紀商只能為客戶提供不超過20倍的槓桿,超過20倍槓桿的公司即為非法經營。
日本金融監管廳(FSA)規定外匯保證金交易的槓桿倍數不得超過25倍
新加坡MAS監管要求的槓桿式外匯交易保證金要求最低為2%,也就是最大50倍的槓桿,但是在2012年5月28日,MAS曾出過一份關於零售客戶提供保證金衍生品的諮詢文件,這份文件主要是針對CFD(差價合約)和LFX(槓桿外匯交易),裡面建議把槓桿從2%上調到5%。
塞浦路斯證監會CySEC對外匯交易槓桿做了最高50倍的限制。
以色列證券管理局新法規規定經紀商所提供的槓桿比例不能高於100:1。槓桿的限制也會以金融工具的風險高低等級來確定,其中高風險的金融工具槓桿比例不能大於20:1;中等風險的金融工具槓桿比例不能高於40:1。
小結
外匯槓桿倍數是一把雙刃劍,適當的使用,它可以讓交易者在較小的波動幅度的外匯市場內賺取可觀的利潤,亦可以增加投資回報率。同時它也會加倍放大交易者的虧損,增加了爆倉的機會。
因此,投資者應該根據外匯市場的波動性以及個人可承受風險的能力調解使用槓桿比例,同時善加利用止損,避免投資風險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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